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资讯 >

【全球聚看点】圣元环保: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

2023-04-19 17:55:23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

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


【资料图】

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

作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

本着维护公司利益、对股东负责的态度,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权,

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,对公司依法运作、财务管理以及董事

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,

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。现将监事会 2022 年

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:

     一、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
     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程序、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,均符

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全体监事均

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,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,

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。

     会议召开主要情况如下:

序号    会议名称   召开时间       审议议案名称

    第九届监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月 12 日     2.关于《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

    第一次会议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持股计划管理办法》的议案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专项报告》的议案

    第九届监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》的议案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月 18 日

    第二次会议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议案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案》的议案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案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案

    第九届监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月 27 日

    第三次会议

    第九届监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月 23 日   案

    第四次会议

    第九届监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月 25 日   议案

    第五次会议

    第九届监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月 31 日   固态储氢项目的议案

    第六次会议

    (二)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

    报告期内,公司召开了 10 次董事会及 3 次股东大会,监事会成

员均列席了会议,并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,切

实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、检查职能。

    二、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

    报告期内,公司监事会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

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

第 2 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

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,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、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

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,根据检查结果,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

发表如下意见:

    (一)依法运作情况

会召开决策程序、所作决议事项、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,

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。

  监事会认为: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《公司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证券法》和《公

司章程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,决策程序和所作

决议合法;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国家法

律、行政法规、

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

行为。

  (二)财务检查情况

年度报告和 2022 年第三季度报告,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

度进行了细致检查,并认真审核了公司《2022 年年度报告》及其他

会计资料。

  监事会认为:公司财务制度健全、内控制度完善,财务运作规

范、财务状况良好,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,财务报告真实、

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。

  (三)关联交易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监事会审阅了公司 2022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,重

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定价的合理性,监督信息披露的及时性、

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
  监事会认为:公司 2022 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

有关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交易客观、公正、公平,

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。未发现显失公允的情形,未发现通过关

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,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

其他行为。

  (四)对外担保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,公司发生

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/孙公司、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,无

逾期对外担保事项,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

的情况。

  监事会认为: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合法的

程序,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,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

联方、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违规对外担保

事项。

  (五)内部控制情况

 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》有关规定,监

事会对 2022 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核查,重点关注公司内控

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。

  监事会认为:报告期内,公司已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深

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

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章程》及相关

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,有效保护

了公司资产的安全、完整,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。经核查,公

司《2022 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》真实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

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。

  (六)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

  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

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。

  监事会认为:报告期内,公司能够按照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

记管理制度》的要求,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

工作,能够如实、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、传递、

编制、审核、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。定期报告披

露期间,公司对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

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 30 日内、业绩预告公告前 10 日内以及其他重

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,未发现

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;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

管理制度,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。

  三、监事会 2023 年工作计划

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忠实、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,进一步促

进公司的规范运作,主要工作计划如下:
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

司规范运作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及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

的规定和要求,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、内部控制、公司财务等事项

的监督检查,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,防范

并降低公司风险,为公司规范运作、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

职能。

  加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、对外投资、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开展

监督,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。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

整体利益为出发点,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

度。贯彻执行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其他相关规定,继续加强落

实监督职能。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,确保

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。

通渠道和方式,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,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

象的行为发生。

习,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。按照监管机构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,

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
查看原文公告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x
精彩推送